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内部支出

(1)R&D清查年份

R&D清查十年进行一次。

R&D清查年份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以及中关村科技园区内企业等进行全面调查,除此之外还对R&D活动比较集中的其它行业进行摸底调查,将有R&D活动的单位纳入正式清查的范围。调查采取部门分工合作的方式进行,统计部门负责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及第三产业中的交通运输邮电业、信息计算机软件业、金融业、商务服务业、科研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社会保障福利业以及文化体育娱乐业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等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教育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其附属医院进行调查;国防科工办负责各军工集团所属科研院所的调查工作。

(2)非R&D清查年份

非R&D清查年份仍采用部门分工合作方式进行统计核算。分为为两种情况,一是经济普查年份,统计部门负责对规模以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工业企业以及非工业科技活动比较集中的重点行业的企事业单位进行调查,科技管理部门、教育管理部门以及国防科工办负责的调查范围同R&D清查年份一致。与R&D清查年份相比,非R&D清查年份不再开展摸底调查,未调查的其他行业数据采用清查年份的相应数据进行推算。二是非普查年份,与非普查年份相比,调查范围相对缩小,对非工业科技活动比较集中的重点行业的企事业单位不再进行调查。

计算方法:该指标为生成指标,是根据填报单位上报的相关科技指标数据,通过一定的计算方法核算生成的。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例,该指标是通过企业填报的工业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中的企业内部用于科技活动的经费支出、折旧费用与长期费用摊销、无形资产摊销、使用来自政府部门的科技活动资金等指标结合工业企业科技项目情况中的项目成果形式等指标核算而成。

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内部支出合计是通过将统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国防科工办所调查单位的R&D经费内部支出加总生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