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速度、增长速度和平均递增速度

发展速度和增长速度都是用来表示某一时期内某一种经济指标发展变化状况的动态相对数。发展速度是反映某种社会现象发展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发展水平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也就是把基期发展水平定为1(或100%),报告期发展水平相当于基期水平的相对数值。计算公式为:

发展速度(%)=某指标报告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100% 上式当比例数值较大时,则用倍数表示较为合适。

增长速度则是反映社会经济现象增长程度的相对指标,它是报告期增长量与基期发展水平之比。其计算公式为:

增长速度(%)=某指标报告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该指标基期数值×100%

计算结果若是正值,则叫增长速度,也可叫增长率;若是负值,则叫降低速度,也可叫降低率。

平均递增速度也叫平均增长速度,它和平均发展速度统称为平均速度。平均速度是各个时期环比速度(即报告期水平与前一期水平对比计算的速度)的平均数,说明社会经济现象在较长时期内速度变化的平均程度。平均发展速度表示现象逐期发展的平均速度,平均增长速度则是反映现象逐年递增的平均速度。平均增长速度的计算公式为:

平均增长速度(%)=平均发展速度-1(或100%)

上式如为正值,表明现象在一定发展阶段内逐期平均递增的程度;负值表示现象逐期平均递减的程度。

平均发展速度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几何平均法也叫水平法,另一种是方程法,也叫累计法或代数平均法。两种方法的主要区别在于:水平法主要考虑最后一年的发展水平,即着重解决按什么平均速度才能达到最后一年的发展水平。通常用于计算人口、产品产量、总产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指标的速度。而累计法则考虑整个时期累计发展总量,即着重解决什么样的平均速度才能使各年计算水平之和与各年实际发展水平之和相一致。通常用于计算固定资产投资、新增固定资产、垦荒造林、地质勘探等指标的速度。